为了进一步推动乡镇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文明新风尚,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人的素质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
2. 注重实效性。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取得实效。
3. 长期坚持。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坚持不懈地努力。
三、主要任务
1.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推进文化建设。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3. 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帮助困难群体,传递爱心与温暖。
4. 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民法律意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保障措施
1. 加大投入力度。将精神文明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必要的资金支持。
2. 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 强化监督考核。定期对各村(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比,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镇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我们乡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基本框架。希望通过大家共同努力,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好,让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幸福和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