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规章制度)】为了营造一个整洁、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和身心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幼儿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全体教职工、幼儿及家长,是幼儿园日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总则
1. 幼儿园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园长统一领导,后勤部门具体负责,各班级教师配合落实。
2. 环境卫生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清洁卫生、人人参与”的原则,确保园内环境整洁有序。
3. 每学期初召开环境卫生专题会议,明确责任分工,定期检查与评估。
二、日常清洁管理
1. 园区公共区域(如走廊、楼梯、操场、卫生间等)每日进行清扫,保持地面无杂物、墙面无污渍、窗台无灰尘。
2. 教室、活动室、休息室等室内场所每天至少两次清洁,包括桌面、玩具柜、门把手等高频接触部位。
3. 餐具、饮水设备、毛巾等生活用品要定时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4. 垃圾分类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每日清理并加盖,避免异味和蚊虫滋生。
三、卫生习惯培养
1. 教师应通过教学活动、游戏等方式引导幼儿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等。
2. 每日安排幼儿进行晨间检查,观察是否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3. 定期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幼儿和家长的卫生意识。
四、季节性卫生防控
1. 春季重点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通风换气,定期对教室、寝室进行消毒。
2. 夏季注意防蚊防蝇,保持环境干燥清洁,防止病菌滋生。
3. 秋冬季节加强保暖措施,同时注意室内空气流通,防止呼吸道疾病传播。
五、卫生检查与考核
1. 后勤部门每周组织一次全面卫生检查,并记录评分结果。
2. 对于卫生不合格的班级或区域,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3. 将环境卫生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内容,鼓励全员参与,形成良好氛围。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幼儿园后勤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不得违背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
通过严格执行本制度,进一步提升幼儿园的整体卫生水平,为幼儿创造一个更加舒适、安全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