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良好的生活氛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最新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该制度旨在明确各方职责,规范食品采购、加工、储存、供应等环节,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一、总则
1.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源头管控、全程监管”的原则,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监督有力。
3. 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培训与演练,提高全体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后勤的副校长为副组长,成员包括食堂管理人员、卫生老师、班主任等。
2. 食堂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品采购、加工、分发及卫生检查;卫生老师负责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与健康教育;班主任负责学生用餐纪律管理和食品安全教育。
3. 每学期初召开一次食品安全专题会议,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三、食品采购与验收管理
1. 所有食品原料必须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严禁采购无证、无标签、过期变质食品。
2. 采购前应查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并留存复印件备查。
3. 食品入库前必须进行验收,检查包装是否完好、保质期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异味或变质现象。
四、食品加工与储存管理
1.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配备必要的消毒设备和防蝇防鼠设施。
2. 食材加工过程中应遵循生熟分开、荤素分开的原则,避免交叉污染。
3. 食品储存应分类存放,冷藏、冷冻食品需严格控制温度,防止食品变质。
五、食品供应与留样制度
1. 学校食堂应严格按照营养搭配原则提供餐食,保证学生摄入均衡营养。
2. 每餐次应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留样量不少于100克,保存时间不少于48小时,并做好记录。
3. 留样食品应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不得随意丢弃或挪作他用。
六、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1. 学校应定期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和食品安全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严重者将依法追责。
3. 建立食品安全投诉机制,鼓励师生及家长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校园食品安全环境。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各班级、各部门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全校师生饮食安全。
通过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我校将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为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