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区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推动宁波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优化区域人才资源配置,提升人力资源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和集聚化水平,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拟制定《宁波市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区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本办法旨在通过明确园区的申报条件、认定程序、运营管理、支持政策等方面的内容,构建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引导和规范人力资源产业园区的发展方向。同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园区建设,形成多元协同、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人力资源服务集聚区。
在认定标准方面,办法将综合考虑园区的规模体量、服务能力、运营机制、创新能力等多维度指标,确保入选园区具备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对于已建成并运行良好的园区,将优先予以认定,并在政策扶持、资金补贴、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在管理机制上,办法提出建立动态评估与退出机制,对认定后的园区实施定期考核,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园区持续健康发展。同时,鼓励园区加强内部治理,提升服务质量,推动行业标准化建设。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强调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协同推进模式,力求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引导,打造具有宁波特色的高水平人力资源产业园区。
目前,《宁波市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区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欢迎各界人士通过合法渠道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助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迈向更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