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知识更新速度的加快,提升员工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为了规范公司内部职工在职学历教育的相关工作,明确管理流程,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希望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历提升的在职人员。无论是在职专升本、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并经批准,均可按照本规定参与学习。
二、基本原则
1. 自愿原则:员工根据个人职业发展需求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职学历教育。
2. 学以致用原则:鼓励员工结合岗位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方向,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3. 公平公正原则:在选拔、资助等方面做到公开透明,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员工享有平等机会。
三、申请条件
1. 员工需为公司正式聘用人员,并已签订劳动合同;
2. 近三年内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记录;
3. 所报读院校及专业须与本人当前工作岗位相关联;
4. 提供完整的入学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四、审批程序
1. 员工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至人力资源部;
2. 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
3. 人力资源部复核后报请主管领导批准;
4. 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并通知申请人。
五、支持政策
1. 学费补贴:对于符合条件且被录取的学员,公司将给予一定比例的学费补助;
2. 假期安排:允许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以配合课程学习;
3. 奖励机制:对顺利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者予以表彰奖励。
六、考核与监督
1. 学习期间应定期向所在部门汇报进展情况;
2. 毕业后需将毕业证书复印件交至人力资源部存档;
3. 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将取消所有待遇并追究责任。
七、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时,将另行通知。
希望通过这一系列措施,能够激发广大职工的学习热情,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共同推动企业和个人实现更高层次的发展目标!
以上内容旨在为企业提供一份清晰明了的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制度框架,既体现了人性化管理理念,又兼顾了企业的长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