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合同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在日常管理、教学活动及对外合作中的合同行为,确保各项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提高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小学合同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服务外包、合作办学等各类活动中涉及的合同管理。所有与外部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合同,均须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一、合同管理职责分工
1. 学校设立合同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合同的审核、审批和监督工作。
2. 教务处、总务处、办公室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负责合同的具体起草、初审及归档管理工作。
3. 法律顾问或相关专业人员对重大合同进行法律审查,确保合同条款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二、合同的签订流程
1. 合同发起: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合同签订申请,填写《合同立项审批表》,明确合同内容、金额、合作方信息等。
2. 合同初审: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合同内容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是否符合学校规定和实际需求。
3. 法律审查:对于金额较大或涉及法律风险的合同,需提交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审查,确保合同条款无歧义、无漏洞。
4. 审批签字: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合同,并加盖学校公章。
5. 合同归档:合同签署后,由档案管理部门统一归档保存,确保资料完整、可追溯。
三、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1. 合同签订后,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及时跟进合同执行情况。
2. 如因客观原因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3. 对于已履行完毕的合同,应及时办理结算手续,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合同的监督与评估
1. 学校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于存在争议或执行不力的合同,应及时协调解决,必要时依法维权。
3. 每年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不断优化管理流程,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各相关部门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在合法、有序的前提下顺利开展。
通过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不仅有助于提升学校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也为学校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希望全体教职工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与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