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度x】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强化责任落实,构建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1. 学校成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保卫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2.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对学校安全负总责。
3. 分管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安全工作,具体负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与执行。
4.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日常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三、安全管理制度
1. 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实行门卫管理制度,严格进出校园人员登记,确保校园安全有序。
3. 加强校园设施设备的检查与维护,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4.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响应、妥善处理。
四、责任追究机制
对于因失职、渎职或管理不到位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监督与考核
学校将安全工作纳入各部门和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内容,定期开展安全工作督查,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并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夯实学校安全管理基础,推动形成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尽其责的安全管理新格局,为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