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和村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安和村集体经济收益的分配与使用,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政府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的相关政策,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安和村范围内所有属于村集体所有的经济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流转收入、集体资产出租收入、项目分红、经营性收入等。凡涉及村集体经济收益的分配、使用、监督等事项,均适用本办法。
二、收益分配原则
1. 公平合理:收益分配应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全体村民的合法权益。
2. 民主决策:收益分配方案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3. 专款专用:收益主要用于改善村内基础设施、发展公益事业、扶持困难群众及集体经济再投入等方面。
4. 透明公开:收益收支情况应定期向村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收益分配方式
1. 按比例分配:根据村集体经济收益的实际情况,确定用于公共支出、集体积累、村民福利等不同用途的资金比例。
2. 专项使用:对于特定项目或临时性支出,应制定专项分配方案,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3. 动态调整:根据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状况和实际需求,适时调整收益分配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收益管理机制
1. 设立专门账户:村集体经济收益应单独设立账户进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2. 财务公开制度:每月或每季度公布一次收益收支情况,接受村民查询和监督。
3. 审计监督:由乡镇农经站或第三方机构定期对村集体经济收益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
五、责任与监督
1. 村“两委”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确保各项分配措施落实到位。
2. 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收益分配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安和村村民代表会议负责解释。今后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村情变化,可由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后进行修订。
安和村村民代表会议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