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考核奖惩制度】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幼儿及教职工的生命安全与身心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考核奖惩制度》。
一、目的与原则
本制度旨在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安全隐患排查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日常管理,提升全园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做到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整改,确保幼儿园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园所有部门、班级及全体教职员工,包括在园工作的临时工作人员、外包服务人员等。
三、职责分工
1. 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2. 副园长协助园长开展安全工作,具体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 各班班主任负责本班级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日常安全管理。
4. 保育员、保健医生等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安全防范工作。
5. 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四、隐患排查内容
1. 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
2. 食品卫生与饮食安全是否符合标准;
3. 教学活动场地、玩具、教具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 幼儿接送制度是否严格执行;
5. 园内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6. 其他可能影响幼儿安全的事项。
五、隐患排查方式
1. 日常巡查:由值班教师或安全管理员每日进行一次例行检查。
2. 专项检查: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排查薄弱环节。
3. 随机抽查:由园领导或安全小组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
4. 教职工自查:各班级、部门每周进行一次内部安全自查。
六、隐患整改与反馈
1. 发现隐患后,应立即上报至安全管理部门,并填写《安全隐患记录表》。
2. 对于一般性问题,应在24小时内完成整改;重大隐患须在48小时内提出整改措施并报备。
3. 整改完成后,需由安全管理人员复查确认,并在记录表上签字。
4. 对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将按本制度进行处理。
七、考核与奖惩
1. 考核方式:
- 每月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综合评分;
- 年度评优评先中,安全工作表现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2. 奖励措施:
- 对于全年无事故、安全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并适当奖励;
- 对积极发现并上报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者,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3. 处罚措施:
- 对于因失职、渎职导致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或整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工资等处理;
-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各部门应结合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制度落地见效。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进一步推动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为幼儿的全面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