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章制度)】为规范公司员工的加班行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高工作效率与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司加班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及临时聘用人员。所有因工作需要而安排的加班行为均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二、加班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经公司批准或因工作紧急需要,继续从事本职工作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延时工作、节假日工作、夜间工作等。
三、加班申请与审批流程
1. 员工如需加班,应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说明加班原因、时间及预计工作内容。
2. 加班申请须经直属上级审批,重大或长期加班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 紧急情况下的加班,应在事后补办审批手续,并提供合理说明。
四、加班时间规定
1. 一般情况下,员工每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2. 遇特殊项目或紧急任务,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应确保员工身心健康。
3. 法定节假日加班需提前报备,并按国家规定支付相应加班工资。
五、加班工资与补偿
1. 员工在正常工作日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支付1.5倍工资;
2.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倍工资标准支付;
3. 对于非法定节假日但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加班,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调休或适当补贴。
六、调休与补休
1. 经批准的加班,员工可在一定期限内申请调休,具体调休时间由部门负责人安排。
2. 调休应尽量在加班后一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需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七、加班记录与管理
1. 所有加班行为必须通过公司内部系统进行登记,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2.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加班情况进行定期统计与核查,防止违规操作。
八、违规处理
1. 未经审批擅自加班的,不予计算加班时间及相应报酬。
2. 对于频繁无故不加班或拒绝合理加班安排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处罚。
九、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订。
结语
本制度旨在建立科学、合理、公平的加班管理体系,既保障员工权益,也促进企业高效运作。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