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图书馆(室)借阅规章制度】为了规范学校图书馆(室)的管理,保障图书资源的有效利用,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提高师生的阅读效率和学习质量,特制定本借阅规章制度。请全体师生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
一、借阅资格
1. 本校在籍学生及教职工凭本人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工作证等)可办理借阅手续。
2. 外来人员需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借阅图书,且借阅数量和期限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限制。
二、借阅范围
1. 图书馆(室)内所有藏书均可借阅,但部分工具书、珍贵文献、期刊合订本等特殊资料仅限馆内查阅,不得外借。
2. 学生每人每次可借阅不超过5册图书,教师可借阅不超过10册,具体数量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
三、借阅时间与期限
1. 借阅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下午4:30,节假日除外。
2. 普通图书借阅期限为两周,到期前可申请续借一次,续借期限同样为两周。
3. 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归还,须提前向管理员说明原因,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借阅流程
1. 借书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由管理员核对身份后办理借阅手续。
2. 借阅时应仔细检查图书是否完好,如有破损或缺页,应及时告知管理员。
3. 还书时需将图书交还至指定位置,管理员确认无误后办理还书手续。
五、违规处理
1. 逾期未还者,将按每天0.1元的标准收取滞纳金,超过规定期限一周仍未归还的,将暂停其借阅权限。
2. 损坏或丢失图书者,应按原价赔偿;若无法购买相同书籍,可按现行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3. 对于多次违反借阅规定的行为,学校有权取消其借阅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六、其他规定
1. 禁止在馆内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使用电子设备影响他人阅读。
2. 禁止在图书上涂写、撕毁或做任何破坏行为。
3. 图书馆(室)内严禁携带食物和饮料,保持整洁卫生。
4. 禁止私自将图书带出馆外,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学校图书馆(室)所有。希望全体师生共同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合理利用图书资源,提升自身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