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各类文件资料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提升企业内部信息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特制定本《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文书、合同、报表、会议记录、项目资料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与销毁等全过程管理。
一、档案管理原则
1. 统一管理:公司所有档案资料应由档案管理部门统一归口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集中存放和有序调阅。
2. 分类管理:根据档案性质、用途和重要程度进行分类,便于查找和使用。
3. 安全保密: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敏感信息的档案,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防止泄露。
4. 责任明确:各相关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落实。
二、档案的分类与内容
1. 行政类档案:包括公司规章制度、组织架构图、人事档案、员工劳动合同、奖惩记录等。
2. 业务类档案:涵盖各类合同、协议、项目计划书、招投标文件、客户资料等。
3. 财务类档案:主要包括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
4. 技术类档案:如产品设计图纸、研发过程记录、技术文档、专利资料等。
5. 会议与活动类档案:包括会议纪要、培训记录、活动照片、宣传资料等。
三、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1. 各部门应在每项工作完成后及时将相关资料归档,确保资料的完整性与及时性。
2. 档案资料应按照统一格式进行编号、登记,并附上简要说明,方便后续查阅。
3. 对于电子档案,应建立相应的电子目录系统,实现数据备份与快速检索。
四、档案的保管与使用
1. 档案应存放在专用档案室或保险柜中,保持环境干燥、整洁,防止虫蛀、霉变。
2. 非授权人员不得擅自调阅或复制档案,确需查阅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3. 档案借阅应遵循“谁借阅、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完毕应及时归还。
五、档案的销毁与移交
1. 对于已过保存期限且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2. 档案销毁前需填写《档案销毁审批表》,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执行。
3. 档案移交时应做好交接手续,确保资料不丢失、不遗漏。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部门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共同维护公司档案管理体系的规范运行。
备注: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定期进行评估与更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管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