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保洁员管理制度】为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提升村容村貌,营造整洁、舒适、宜居的乡村生活环境,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农村保洁员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村范围内所有从事公共区域清洁工作的保洁员,包括道路、广场、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点等区域的日常清扫与维护工作。
二、岗位职责
1. 保洁员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清扫工作,确保责任区域干净整洁。
2. 及时清理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防止垃圾堆积影响环境。
3. 定期对垃圾桶、垃圾池进行清洗和消毒,保持卫生设施正常使用。
4. 发现环境卫生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处理。
5. 积极参与村组织的环境整治活动,协助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三、工作时间与考勤
1. 保洁员实行每日工作制,具体上班时间为早上7:00至下午6:00,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
2. 实行签到打卡制度,由村委或指定负责人负责记录考勤情况。
3. 请假需提前向村委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视为旷工。
四、考核与奖惩
1. 村委会定期对保洁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分并公布结果。
2. 对于表现优秀、工作认真负责的保洁员,给予表扬和适当奖励。
3. 对于工作不力、多次未完成任务或出现重大失职行为的保洁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扣发工资或辞退处理。
五、劳动保障
1. 保洁员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享有基本的劳动保障权益。
2. 村委会应为其购买相应的保险,保障其在工作期间的安全与健康。
3. 按时发放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村委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村委会召开会议讨论决定。
通过建立健全的保洁员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进程,让村民享受到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