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银行支行职工食堂的日常运营,保障员工用餐安全、卫生与秩序,提升员工满意度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所有在职员工及食堂工作人员,旨在营造一个整洁、有序、温馨的就餐环境。
一、食堂管理职责
1. 食堂由支行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负责管理,设立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监督与协调工作。
2. 管理人员需定期检查食堂环境卫生、食品质量及食品安全状况,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 食堂工作人员应具备健康证,并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培训,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员工用餐规定
1. 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就餐时间前往食堂用餐,不得随意扰乱正常就餐秩序。
2. 用餐时应自觉排队,文明就餐,保持桌面清洁,杜绝浪费行为。
3. 食堂提供统一餐食,员工可根据个人需求选择不同菜品,但不得擅自更换或带走他人餐品。
4. 食堂内禁止吸烟、喧哗、嬉戏等不文明行为,维护良好的就餐氛围。
三、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
1. 食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环节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2. 所有食材须从正规渠道采购,并保留进货凭证,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3. 食堂工作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须洗手消毒。
4. 每日对厨房、餐具、餐桌、地面等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防止病菌滋生。
四、食堂设施与设备管理
1. 食堂内的设施设备(如灶具、冰箱、餐具等)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2. 使用设备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私自拆卸或违规操作。
3. 如发现设备故障或损坏,应及时上报管理人员,不得自行处理。
五、投诉与建议机制
1. 员工对食堂服务、菜品质量、卫生状况等方面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管理人员反映。
2. 管理人员应在收到反馈后及时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告知相关员工。
3. 对于合理建议,将予以采纳并纳入改进措施中,持续优化食堂管理水平。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支行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进一步提升银行支行职工食堂的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员工的饮食健康与生活质量,营造和谐、高效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