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企业职工档案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企业在职员工及已离职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所有涉及职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环节均需严格遵守本规定。
二、档案管理原则
1. 合法合规原则:所有档案管理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
2. 安全保密原则: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防止泄露或滥用。
3. 规范有序原则: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档案管理和操作,保持档案资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三、具体要求
1. 档案建立:新入职员工应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为其建立个人档案,并及时录入相关信息。
2. 档案更新:定期对现有档案进行核查与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3. 档案保存:采用适当的物理和技术手段妥善保存档案,避免损坏或丢失。
4. 档案借阅: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查阅职工档案时,须经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5. 档案销毁:对于超过保存期限且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在履行审批程序后予以销毁。
四、责任分工
企业应当明确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同时,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
上级主管部门将不定期对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档案管理秩序。
六、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则另行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一些基本规定,请大家务必认真执行,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
请注意,上述内容是基于您的要求创作的一篇模拟文本,并非实际存在的官方文件。在实际应用中,请参考当地劳动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来实施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