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公务接待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及下属机构在公务活动中的接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各级领导视察、兄弟单位交流、业务洽谈等公务性质的来访接待。
二、基本原则
(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标准,避免铺张浪费,确保接待活动既体现热情友好,又符合节俭原则。
(二)对口接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部门或科室具体负责接待事宜,确保责任明确,分工合理。
(三)安全保密。接待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任何机密信息,保障单位和个人的安全利益。
三、接待流程
(一)接待申请。来访单位需提前提交正式的接待申请函,并附上详细行程安排。本单位接到申请后,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二)接待准备。综合办公室根据申请内容,制定详细的接待方案,包括食宿安排、交通接送、会议组织等,并通知相关部门做好相应准备。
(三)接待实施。接待人员应严格按照接待方案执行,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展现单位良好形象。同时,注意收集反馈意见,及时改进不足之处。
(四)接待总结。接待结束后,综合办公室应及时整理相关资料,撰写接待工作总结报告,归档备查。
四、经费管理
(一)预算编制。每年初由财务部门编制年度公务接待预算,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批准后执行。
(二)报销审核。所有接待费用必须凭合法票据据实报销,超出预算部分不予支付。报销时需提供完整的审批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五、纪律要求
(一)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接待;禁止赠送礼品礼金;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增加接待开支。
(二)接待人员要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接受宴请或者参与与公务无关的娱乐活动。
(三)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希望能够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公务接待管理体系,为推动单位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