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之治国者,莫不以诚信为本。商鞅变法之时,深知诚信于民之重要,故设一策以示天下,名曰“立木建信”。其事虽小,然意义深远,足以为后世垂范。
原文如下:
令既具,未布,恐民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译文如下:
法令已经制定完毕,但尚未颁布,商鞅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就在国都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并宣布:谁能将这根木头搬到北门,就赏给他十两黄金。百姓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动它。商鞅又说:“如果有人能搬走,就赏给他五十两黄金。”这时,有一个人真的把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立刻兑现承诺,给了他五十两黄金,以此来表明自己绝不欺骗民众。最终才颁布了法令。
此故事不仅体现了商鞅的智慧与决心,更彰显了诚信的重要性。古人云:“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诚信是治理国家的根本,也是人际交往中不可或缺的品德。商鞅通过这一举动赢得了百姓的信任,为其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今之人亦当以此为鉴,在生活中坚守诚信之道,方能成就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