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职称评审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现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职称评审相关政策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X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性
职称评审是衡量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的重要标志,也是激励专业技术人才成长、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严格把握职称申报条件
根据省厅文件精神,职称申报必须符合国家和省里规定的学历资历、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等基本条件。特别是对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工作业绩应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且需提供详细的证明材料。同时,对于破格申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批准。
三、规范职称评审程序
职称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评审标准和程序。一是要建立和完善专家库制度,确保评审专家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二是要加强评审过程中的监督力度,防止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三是要及时公布评审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职称管理工作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职称管理工作。同时,要建立健全职称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好各类职称评审资料,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五、加大宣传力度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职称政策法规及相关规定,提高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对职称工作的认知度和支持度。此外,还要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请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并于XX年XX月XX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我局。
附件: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职称评审相关政策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X号)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X月X日
注:文中提到的具体日期及编号均为示例,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