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地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现将我社区(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对象名单进行长期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家庭人口 | 月人均收入(元) |
|------|--------|------|------|----------|------------------|
| 1| 张三 | 男 | 56 | 4| 380|
| 2| 李四 | 女 | 45 | 3| 420|
| 3| 王五 | 男 | 72 | 2| 290|
以上信息自发布之日起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公示内容有误或存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请及时向当地民政部门反映。我们将认真核查,并依法依规处理。
公示期限:长期有效
监督电话:XXX-XXXX-XXXX
地址:XX省XX市XX区XX街道/乡镇XX社区/村委会
特此公告。
XX社区(村)居委会
2023年XX月XX日
注:为保护个人隐私,表中所列人员均为虚构示例,实际公示内容应以当地民政部门提供的真实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