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社团的管理和发展,保障社团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校园文化的繁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社团是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旨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团队合作精神。
第三条 社团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社团接受学校团委的指导和监督,同时享有自主开展活动的权利。
第二章 社团成员
第五条 凡承认本章程并提出申请的在校学生,经批准后均可成为社团成员。
第六条 社团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 参加社团的各类活动;
2. 对社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3. 选举和被选举为社团干部;
4. 获得社团提供的各种服务。
第七条 社团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 遵守社团章程和各项规定;
2. 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3. 维护社团的团结和声誉;
4. 按时缴纳会费(如需)。
第三章 社团组织结构
第八条 社团设立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会长负责社团的全面管理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第九条 社团设立秘书处、宣传部、活动部等部门,各部门设部长一名,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
第十条 社团定期召开会员大会,讨论并通过重大事项。
第四章 社团活动
第十一条 社团活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术交流、文艺表演、体育竞赛、社会实践等。
第十二条 社团活动应提前向学校团委报备,并确保活动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第十三条 社团活动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会费、赞助和社会捐赠等。
第五章 章程修改与终止
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报学校团委批准。
第十五条 社团因故需要终止时,需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向学校团委提交书面报告。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社团所有。
以上即为《学校社团章程范本》的内容,希望各社团能够以此为基础,结合自身特点,制定适合自己的章程,推动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