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涉及财政资金管理的部门和单位。
一、总则
(一)为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办法。
(二)财政资金是指由政府预算安排用于特定目的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等。
二、职责分工
(一)财政部门负责财政资金的整体规划、分配、监督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各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内财政资金的具体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标准进行支出。
三、资金使用原则
(一)专款专用原则:财政资金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或挪作他用。
(二)公开透明原则:所有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当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四、资金拨付与支付
(一)财政资金的拨付应遵循预算优先、计划先行的原则,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二)支付时需严格审核相关凭证,确保支付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
五、监督检查
(一)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定期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接受上级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做好各项检查工作。
六、绩效评价
(一)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定期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
(二)通过绩效评价结果不断优化财政资金的配置和使用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二)本办法由财政部门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关于财政资金管理的一些基本规定,希望各部门能够严格执行,共同维护好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