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疼痛科住院病历的质量,确保医疗记录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以下为具体要求: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原则
1. 病历必须由具备执业资格的医生亲自书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 病历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避免模糊不清或过于简略的表述。
3. 所有数据和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或篡改。
二、病历内容的具体要求
1. 主诉:需明确患者的主要症状及其持续时间。
2. 现病史:详细描述患者的发病过程、诊治经过及目前状况。
3. 既往史:包括患者过去的疾病史、手术史、过敏史等重要信息。
4. 体格检查:全面记录患者的身体检查结果,特别是与疼痛相关的部位。
5. 辅助检查:提供必要的影像学、实验室检查结果。
6. 诊断:基于以上资料做出准确的临床诊断。
7. 治疗计划: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并说明理由。
8. 手术记录(如适用):详尽记录手术过程中的关键步骤。
9. 护理记录:配合医生完成相关护理工作并做好记录。
10. 出院指导:给予患者出院后的注意事项以及后续随访安排。
三、病历审核流程
1. 科室内部初审:主治医师对本科室所有出院病历进行初步审查,发现问题及时修正。
2. 医务部复核:医务部定期抽取部分病历进行复核,确保符合标准。
3. 不合格病历处理:对于未达标的病历,要求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将追究责任。
四、奖惩措施
1. 对于表现优秀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2. 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罚。
五、培训与考核
定期组织全院医护人员参加病历书写培训班,通过理论考试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提升整体水平。
六、其他事项
1. 各级医务人员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日常工作的重点之一;
2. 鼓励创新思维,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探索更加高效便捷的工作方法;
3. 如遇特殊情况可向相关部门申请特殊处理。
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全体职工严格遵守执行。希望通过大家共同努力,能够不断提高我院疼痛科住院病历的整体质量,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