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教师考勤制度细则》。本细则旨在明确教师的工作纪律要求,促进教师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同时保障全体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考勤原则
1. 公平公正:所有教师均需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随意迟到或早退。
2. 人性化管理:在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的同时,充分考虑特殊情况,如因公出差、病假等合理情形。
3. 责任落实:每位教师应自觉遵守考勤规定,履行岗位职责,确保教学任务顺利完成。
二、考勤方式
1. 签到签退:教师每日需通过电子打卡系统完成签到与签退,记录具体时间点。
2. 会议考勤:对于学校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教师须按时参加,并由专人负责记录出勤情况。
3. 巡查监督:教务处将不定期进行巡查,核实实际出勤情况。
三、考勤标准
1.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至下午5:00为工作时间,其中包含午休时段(中午12:00-14:00)。
2. 特殊时段安排:根据教学计划调整作息时间时,以学校正式通知为准。
3. 请假流程:
- 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提前向主管领导申请;
- 事假:须说明理由并获得批准;
- 公务外出:需填写审批单,注明行程及预计返回时间。
四、奖惩措施
1. 奖励机制:连续三个月全勤者可获得表彰奖励,并优先考虑评优评先资格。
2. 惩罚措施:
- 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视为旷工一天;
- 无故缺勤超过三天者,将扣除当月绩效奖金;
- 长期违反考勤规定的教师,将影响职称晋升及其他福利待遇。
五、附则
1.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2. 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细则作出适当修改和完善。
3. 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向教务处反馈。
希望全体教师能够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为学生树立榜样作用。让我们携手努力,推动学校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以上内容结合了实际需求与人性化管理理念,既体现了制度的严肃性,又兼顾了灵活性,有助于增强团队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