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管理图书室,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确保书籍资料的安全与完整,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师生能够共同遵守,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学习氛围。
一、开放时间
图书室实行固定开放时间,具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开放时间,并提前公告通知。
二、借阅规则
1. 读者需凭有效证件(如学生证或工作证)办理借阅手续。
2. 每位读者每次可借阅图书数量不得超过三本,借期为一个月。到期后若需要继续使用,可申请续借一次。
3. 需要归还的图书必须保持原貌,不得有损坏、涂改等情况。如有损坏或遗失,需按照相关规定赔偿。
三、爱护书籍
1. 进入图书室时,请勿携带饮料、食品等可能对书籍造成损害的物品。
2. 翻阅书籍时请轻拿轻放,避免弄脏或撕裂页面。
3. 不得私自拆解、剪裁书页,更不能将书籍据为己有。
四、环境卫生
1. 图书室内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安静,以免影响他人学习。
2. 请勿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3. 使用后的桌椅、沙发等设施,请恢复原状,方便下一位使用者。
五、安全措施
1. 图书室是重点防火区域,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2. 注意用电安全,离开时关闭电源开关。
3. 若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六、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暂停借阅资格等处罚;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以上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图书室管理部门所有。希望大家共同努力,让图书室成为大家学习交流的理想场所!
通过明确具体的规章制度,不仅能够规范图书室的日常运行,还能培养大家的责任意识和公德心,从而促进整个校园文化的健康发展。